一、112年度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
(詳參附件1),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,每梯次培訓課程為36小時,
報名資格如下:
(一)年齡:年滿20歲者。
(二)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:
1、閩南語文組: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,或國立
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。
2、客語文組: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。
(三)112年度預計辦理8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,每梯
次開放報名名額為100名。(詳參附件2)
二、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,請依下列順序聘用:
(一)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(以下簡稱高中)教支人員完訓證明並經認證取得
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
(二)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、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,但具有
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
(三)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,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,請參
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(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)。
三、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,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
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,連絡電話:(06)2133111分機
192。信箱:chenyenjen@mail.nutn.edu.tw。